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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上买到“三无酒”他获退一赔十 消费维权这几点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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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7020 | 回复2 | 2022-6-2 09: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刑事辩护律师 男子网上买到“三无酒”他获退一赔十 消费维权这几点需注意-1.jpg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今(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消费维权诉讼案特点,并发布消费维权建议。
消费者胜诉率高、民事公益诉讼案增多……
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特点有这些
“2021年,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案件703件,同比增加368件,涉案标的约2870余万元。”重庆市一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方剑磊介绍,综合来看,此类型案件主要呈现食品类案件中标签不当情况占比高、消费者胜诉或部分胜诉率较高等特点。
方剑磊称,去年食品类案件中标签不当情况占比较高,生产者对产品生产标准、使用警示等标识标签不规范,对消费者构成误导,进而引起诉讼。
此外,2021年涉网络消费纠纷增加,跨域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方剑磊介绍,去年全年,重庆一中院审结因网络购物引发诉讼案件175件,较2020年增加117件,同比增长约200%。“网络消费持续升温,但消费者交易时难以全面掌握产品详细信息,加之部分经营者未尽到充分、全面的告知义务,进而引发诉讼。”
方剑磊还介绍,在去年的消费者维权诉讼案中,出现了消费者胜诉或部分胜诉率较高的现象,消费者胜诉或部分胜诉率达74.5%。去年全年,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有所增多。一中院去年受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5件,已审结3件,涉及食品药品、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消费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增多,表明相关部门对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力度正在加大。”方剑磊表示。
法官支招
消费维权诉讼取胜需重视这几点
通过消费者维权案件审理,方剑磊总结出消费者维权诉讼胜诉的几点提示。
“在交易过程中,注意审查生产者、经营者信息和相应资格。”方剑磊说,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产品材质、执行标准、数量等重要信息,注意阅读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避免落入不良商家设置的免责陷阱。
对于经营者的口头承诺和宣传,特别是影响消费选择的信息,应要求其提供与承诺和宣传内容相符的资料。方剑磊表示,如果商家无法提供,则要求其提供书面材料对相关内容予以固定证明。
“消费者也要保留好宣传介绍、收/送货凭单、定/销货单、支付货款凭证、转账明细、产品说明书、加盖经营者印章的发票、购物小票等证据。”方剑磊称。
消费者一旦发生纠纷后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求助,网络消费发生纠纷时可及时与电商平台联系,要求其提供经营者的相关信息资料,以备诉讼需要。
方剑磊说,消费者如果发生人身、财产损害,视情况及时就医或报警,保留病历、医疗费用凭据、报警回执等资料,这些材料都可作为日后诉讼维权的重要证据。
新闻多一点》》
网上买到“三无酒”
他打赢官司获退一赔十
2020年6月,梁某在一家酒业公司经营的网店购买了白酒20箱,共支付3061.6元。
没想,收到产品后,梁某发现产品外包装、酒瓶标识、产品合格证均载明生产厂家是贵州省茅台镇的一家酒业有限公司。
然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无该生产企业信息,销售酒的这家公司在庭审中也无法提供真实的生产主体信息、生产许可证编号等。
梁某认为案涉白酒系“三无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请求退还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
渝北法院审理了此案后认为,酒业公司明知案涉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销售给梁某,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遂判决该酒业公司退还梁某货款3061.60元,并十倍赔偿梁某30616元。
酒业公司提起上诉后,市一中法院审理认为依法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舌尖上的安全”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经营者应严格履行法定义务,诚信有序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案中,经营者销售的白酒标注生产厂家和生产许可证号等均系虚假信息,且经营者不能提供真实的生产主体信息,未履行进货时查验生产者资质、产品质量合格的法定义务,属于明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销售的情形,应承担退还货款并承担十倍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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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 2022-6-14 00: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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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 2022-6-14 00: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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