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看书,出门被搜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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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092 | 回复0 | 2023-1-20 19:4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离婚律师网作者:{admin  整理}
如果你在一家店里消费完,出门时被要求搜包,你会怎么做?近日,广东海洋大学大二学生小王就遭遇被搜包的尴尬。他质疑: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受法律保护,除法定机关外,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搜查公民的身体及物品。

读者——书城看书出门时被搜包

近日,广东海洋大学大二生小王向记者反映道:“8月24日下午的5点,我到赤坎某书店看书和吃饭。当时进门背着背包直接走过了检查机,旁边的工作人员也没叫住我。等到我看完书,并在里面消费吃饭出来时,一名男店员拦住了我,要求搜查我的背包。我并没有干什么盗窃之类的违法的事情,凭什么搜查我的包啊!但由于很多客人出入,自己也有理说不清,为求清白,唯一把背包交给工作人员搜查。”说到这里时,小王显得异常生气。

小王表示,出入的时候书城的检查机并没有发出警报,“起初我也没怎么注意检查机,后来在跟店员交涉的过程中,我发现检查机根本没开!完全就是摆设!”另外,据小王透露,他离开时仔细观察了大门口的存包处,发现并没有类似“禁止带包入内”、“请将书包寄放存包处”的公示,“如果书店有贴出公示,我看到了一定会寄放的!即使我粗心大意没看到,只要店员提醒我,我也一定会配合的!像这样进门不管理,出门要搜包的行为实在让人气愤!大门口人来人往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真的偷了东西呢!我觉得这很不尊重人!”

回应——搜包是确保书籍不被盗窃

就小王所反映的情况,记者走访了这家书城,入门时发现存包处确实没有任何关于“带包入店”的规定和公示,存包处并不强制性要求顾客进行存包行为。而在入口处,记者也发现了检查机处于关机状态,形同虚设。

为此,记者采访了书店当日值班的陈经理。在“带包入店”的规定方面,陈经理的回答是:“一般我们书店并不强制顾客存包,因为有的顾客带着笔记本、笔记本电脑之类的贵重物品。但是,一些比较大的书包从店出来的时候,我们都要检查一下的,确保书籍不会被盗窃。”

而在检查机未开的问题上,陈经理则表示:“因为书店里还有一部分书没贴磁条,检查机对这些书没效用,所以我们只好关了检查机,然后人工检查一下顾客较大的包!”

律师——公民人身权受法律保护

湛江市某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认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受法律保护,除法定机关外,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搜查公民的身体。

《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营业机构对顾客身体及物品进行搜查,涉嫌违法。刑事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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