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房地产律师咨询: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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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037 | 回复0 | 2022-8-14 15: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离婚律师网湛江房地产律师咨询: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这些问题一定要知道

文/admin
大鹏是家中的独生子,因为母亲早逝,父亲独自在外打工,常年不在家,所以,大鹏从小和奶奶相依为命。
今年春天,大鹏的父亲因病去世,留下了县城里的三套房子和十万元存款。可是,在父亲下葬后,他的二叔(父亲的弟弟)和他的小姨(母亲的妹妹)就找上门来,说父亲留下的房子和存款不能都由他继承,他们两个人也有份。面对多年未见面的两位长辈,大鹏不仅悲从中来,而且一头雾水,在生活最困难的时候看不到他们,现在分财产了,倒都出现了。
二叔和小姨不慌不忙,他们说,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对这些财产有继承权,虽然多年未联系,但是,他们的法律权利还在,不能剥夺。而且,二叔还表示,只要继承了遗产,他也愿意和大鹏一起照顾奶奶,尽到赡养义务。
大鹏觉得房子和存款都是父亲多年打工积攒下来的财产,他是父亲的独生子,理应继承全部,这里面根本就没有二叔和小姨什么事情,于是大鹏前来咨询湛江房地产律师。



湛江房地产律师观点:
大鹏的二叔和小姨是否有权和他分享遗产,我们要分情况来讨论:
一、如果父亲留下的房产和存款是大鹏母亲去世后得到的,那么,这就仅仅是父亲个人财产,和他母亲没关系。因为父亲去世时,母亲已经不在了,所以,这些财产就只能由父亲的子女和父母继承,即大鹏和奶奶,他们两个人都有继承权。二叔和小姨都没有权利继承。
二、如果有证据证明,部分或全部房产和存款是母亲去世前就取得了(不过,这种概率很低,因为母亲去世早,当时父亲还没有去打工,不可能有这么多财产),那么,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这些财产就是大鹏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各占一半。母亲去世时,她名下的财产就是遗产,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来继承,于是,大鹏和父亲都可以继承一部分,此时,如果母亲的父母,即大鹏的外公外婆还健在,那么他们两人也是有权继承的。
当大鹏父亲去世时,也许外公外婆也不在了,那么他们名下的财产就成了他们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而小姨就是继承人。此时,小姨要求和大鹏一起继承,并分割遗产是有法律依据的。当然,如果外公外婆在母亲之前就去世了,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小姨也无权参与继承了。
综上,大鹏的奶奶还健在的情况下,大鹏的二叔不享有继承权。若有证据证明,部分或全部的房产和存款是母亲去世前就取得了,那么小姨在大鹏的外公外婆去世后,有权要求分割遗产。

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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