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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三国演义,在建筑商、开发商、被拆迁户三家争讼中形成

2022-3-30 17:41| 发布者: 天开律师网| 查看: 884| 评论: 0

作者:{石律师}

近期,在石家庄辖区某地,一场由开发商、建筑商和20多家被拆迁户形成的房产纠纷诉讼中,三方形成鼎立而势,一审马上结束,二审和另案即将开始。

几年前,一家开发商拆除了20多户的房屋,在双方签定《拆迁补偿协议》后,开发商迟迟未能动工建楼,无家可归的被拆迁户无奈走向维权之路。


当地政府调查了解情况后,做出了批准被拆迁户可以自建房的决定。于是,从被拆迁户中走出几名代表,他们为了大家的利益,与一家建筑商签定了《委托建楼协议》,建筑商在被拆迁之地建造起一栋拥有二十多套单元房的住宅楼,被拆迁户各选一套纷纷装修入住。

不久,开发商也在被拆迁之地建造起一栋拥有四十多套单元房的住宅楼,并与被拆迁户重新签定了《拆迁置换补偿协议》,约定将建筑商建造的住宅楼和开发商建造的住宅楼,在留出部分单元房后,其余全部分配给被拆迁户,被拆迁户向开发商支付超过置换面积的补偿款及物价上涨补偿款。

由于被拆迁户没有向建筑商支付建楼施工费,建筑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拆迁户依照《委托建楼协议》支付施工费,开发商以第三人身份申请参加诉讼,一审判决被拆迁户败诉,被拆迁户不服,拟提起上诉。

同时,开发商与被拆迁户均认为,建筑商应向开发商主张施工费,被拆迁户依照新的《拆迁置换补偿协议》向开发商支付补偿款,开发商向被拆迁户履行交房义务。对此观点,建筑商不认同。

目前,开发商与被拆迁户拟选定一方另案提起确认之诉,诉求法院确认新《拆迁置换补偿协议》有效,以此推翻法院刚刚作出的开发商起诉被拆迁户的一审判决。

至此, 在建筑商、开发商、被拆迁户之间,形成两份内容冲突的合同,在被拆迁土地上,矗立起两栋住宅楼。建筑商要收被拆迁户施工费,开发商要收被拆迁户补偿款,被拆迁户原有的房屋没了,换取置换房以求安居,他们不会满足建筑商和开发商的双重要求。

三家争讼已成必然,房产三国大战开始上演。

(真案改编,跟踪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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