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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新区消协帮助外地消费者成功调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挽回经济损失21.7万元

2022-3-17 15:34| 发布者: 天开律师网| 查看: 737| 评论: 0

作者:{石律师}

近日,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帮助一位外地消费者成功调处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并帮助其撤销网签《房屋买卖合同》,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7万元,消费者感到很满意。

日前,家住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的刘女士(化名)向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状。2019年8月25日,刘女士在被告新区某房产公司营销中心置业顾问的推荐下,意向购买一套面积为85.42平方米的商品房。随后,向该房产公司营销中心交纳了30000元的购房意向金,并于2019年9月25日交清购房首付款18.7万元,且办理了按揭贷款事宜。次日,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由于该房地产公司的原因,要求消费者补缴房款差价引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刘女士将该公司诉至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将案件委派至新区消费者协会进行诉前调解。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案件后,充分发挥消协职能作用,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开发商和刘女士,详细了解具体案情,在充分保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对当事人就案情进行释法析理,耐心细致的进行沟通交流。

在案件的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发现,办理网签合同注销手续成为本案解决的关键点。于是,新区消费者协会决定“走出去”,积极与房管部门进行沟通对接,了解办理注销流程等情况。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同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及其附件,刘女士配合房地产公司办理网签合同注销手续,房地产公司全额退还刘女士所交的21.7万元购房意向金及首付款。

对此处理结果,刘女士和房地产公司对处理结果都非常满意,对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赞扬。

#我为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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