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支招:交通事故中车撞人,被告打官司的几个技巧!
作者:{admin整理}根据笔者多年的代理经验,在交通事故中作为被告方,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积极应诉,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
一、关于事故责任认定书。
事故认定书中对责任的划分,是以后诉讼理赔过程中的主要依据,如果事故认定书中对责任的划分对自己有利,对方不服提请了复核,而复核结果很有可能对自己不利。这时有一个绝招可以避开复核,那就是在知道对方提起复核后立即起诉对方,在起诉立案后立即通知复核机关,复核机关就会终止复核。
这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虽然很奇葩,但是这一条确实是有法律效力的。
也许有人会问,自己开车撞了人,怎么起诉啊?很简单,你可以起诉对方碰掉了你车上的油漆。总之,即使你起诉对方要一分钱,只要立上案,复核就会终止。呵呵。
二、现在机动车只要上路都有交强险,但是交强险对医疗费的赔付限额只有1万元,往往都是不够用的,所以,对医疗费用的质证是重点。
1、相关治疗费用必须同事故有关,如果发现有治疗其他疾病的支出,可以申请对治疗的关联性、必要性进行司法鉴定。
2、对于没有医嘱或虽有医嘱但没有正规发票的外购药、外购医疗用具不予赔偿。
三、关于误工费。
1、如果受伤人员为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即使误工也有可能不会被扣工资,这种情况下就不存在赔偿误工费的问题。
2、如果受伤人员主张的误工费超过每月3500元,可以要求其提供纳税证明,因为月收入超过3500元依法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关于鉴定费用和诉讼费用。
如果肇事车辆有商业险,根据《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之规定,鉴定费用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
根据第六十六条“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之规定,诉讼费用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
对于鉴定费用和诉讼费用法院往往都会判决肇事车辆承担,而不是保险公司,所以一定要向法官提供上述法律条款,据理力争。
希望上述观点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提醒广大开车的朋友,一定要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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